IAEA
2024-10-24IAEA國際原子能機構(原子能機構)是聯合國系統內廣為人知的全球“原子用于和平與發展”組織,也是核領域的國際合作中心。原子能機構與成員國和世界范圍內的多個伙伴合作促進安全、可靠、和平地利用核技術。
原子能機構的主要出版物包括其《安全標準》,其中提供了確保核安全的基本原則、要求和建議。它們是保護人類和環境的全球參考,并有助于在全球范圍內實現統一的高水平安全。
諸如輻射的醫療用途、核設施的運行、放射性材料的生產、運輸和使用以及放射性廢物的管理等活動必須符合安全標準。
核安全的首要責任必須由負責這些活動的個人或組織承擔。規范安全是國家的責任。然而,輻射風險可能超越國界,國際合作有助于通過交流經驗和提高控制危害、預防事故、應對緊急情況和減輕任何有害后果的能力,促進和加強全球安全。
原子能機構的《規約》要求它促進國際合作。其《規約》授權它制定或通過保護健康的安全標準,并盡量減少對生命和財產的危險。原子能機構在公開和透明的程序的基礎上制定此類標準,以收集、整合和分享從使用技術和應用安全標準本身中獲得的知識和經驗。
安全標準由三套出版物組成:安全基礎、安全要求和安全指南。其中第一項確立了基本安全目標以及保護和安全的原則,而第二項則規定了現在和將來必須確保保護人類和環境所必須滿足的要求。安全指南提供了有關如何遵守要求的建議和指導。
成員國安全標準的使用者因安全標準的類別而異。主要用戶是監管機構和其他有關國家當局。聯合贊助組織、設計、制造和運行核設施的組織以及參與使用輻射相關技術的組織也使用這些安全標準。